《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是中国发改委制定,自2002年2月5日起施行的政府文件。《暂行办法》是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减让表所承诺的配额量,确定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农产品的年度市场准入数量。配额量内的农产品进口实行低关税,配额外实行高关税。
据CRI分析,截止2019年5月,小麦、玉米、大米、食糖、棉花【2019-2023年中国棉花进口研究报告】、羊毛以及毛条等7种主要农产品在中国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制度。其中小麦、玉米、大米【2019-2023年中国稻米进口研究报告】、食糖和棉花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优先保障国企的进口。对于羊毛和毛条实行进口指定公司经营。
CRI认为,中国政府对部分农产品的进口实行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制度,既有利,又有弊。有利之处在于保护中国国内农产品市场,以免低价的进口农产品大量进口,冲击中国本土的农业,同时较低的进口配额内关税,可以保障中国市场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获得较低成本的原材料。但弊端在于容易引发国际贸易纠纷。如2016年12月美国针对中国设立小麦、大米、玉米三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向WTO提起诉讼。2019年4月,WTO裁定中国设定的大米、小麦和玉米关税配额不符合中国的入世承诺,限制了美国粮食出口到中国。同时部分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并非真正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而只是贸易企业而言,这些企业将进口的关税配额内农产品加价转卖给无法申请到配额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得农产品加工企业支付了额外的成本。
据CRI分析,部分农产品的年度关税配额并没有被全部消耗,如2018年中国玉米进口配额为720万吨,实际玉米进口量仅352万吨,仅为关税进口配额的48.9%。2018年小麦进口配额为963.6万吨,实际进口量约310万吨,仅为配额的32.2%。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进口配额的条件很高,很多下游企业,如饲料加工、食品加工企业无法成功申请进口配额,只能转向其他渠道购买原材料,甚至购买中国市场上的走私进口农产品。
据CRI预测,随着中国外贸业的发展以及中国经济国际化水平的上升,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显得越来越过时。但因为中国政府需要保护国内农产品市场的需要,以及其中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部分国企可以通过转卖关税配额获利,因此在2019-2023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中的大部分品种仍将继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