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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和新加坡上市有什么区别?

内地的新经济崛起引起了全球资本市场的关注,各大资本市场争相抢夺,这其中就包括港交所和新交所。为了“抢夺”内地新经济企业,港交所大刀阔斧推行改革,尤其是承诺研究“同股不同权”对内地独角兽企业触动很大。新加坡交易所也不甘示弱,推出同股不同权改制。

以往,内地的企业境外上市绝大部分都选择了香港和美国,毫无疑问,新加坡眼红香港所享受到“内地红利”,尤其是近几年新经济兴起。抛开同居不同权,具体而言在香港上市和新加坡上市有什么区别?

先看两家上市条件

一、新加坡上市要求

公司要在新加坡上市(主板或SESDAQ)财务要健全,流动资金不能有困难。公司如果向股东或董事借钱需先还清或以股抵债。管理层需基本稳定,也就是说近几年为公司带来利润的管理层基本不变,如有要员离开,公司需证明其离开不影响公司的管理。

主板的上市条件

最低公众持股数量和业务记录:至少100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25%,如果市值大于3亿,股东的持股比例可以降低至10%。

可选择三年的业务记录或无业务记录。

最低市值:8000万新币或无最低市值要求。

盈利要求:过去三年的税前利润累计750万新币(合RMB3750万元),每年至少100万新币(合RMB500万元)。

或过去一至二年的税前利润累计1000万新币(合RMB5000万元)。

或三年中任何一年税前利润不少于2000万新币且有形资产价值不少于5000万新币。

或无盈利要求。

上市企业类型:吸引国内外优质公司上市,寻找国际伙伴,开放市场引入国外券商。

采用会计准则:新加坡或国际或美国公认的会计原则。

公司注册和业务地点:自由选择注册地点,无须在新加坡有实质的业务运营。

公司经营业务信息披露规定:如果公司计划向公众募股,该公司必须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

如果公司已经拥有足够的合适股东,并且有足够的资本,无需向公众募集股份,该公司必须准备一份与招股说明书类似的通告交给交易所,备公众查询。

创业板的上市条件

无需最低注册资本;

有三年或以上连续、活跃的经营纪录,并不要求一定有盈利,但会计师报告不能有重大保留意见,有效期为6个月;

公众持股至少为50万股或发行缴足股本的15%(以高者为准),至少500个公众股东;

所持业务在新加坡的公司,须有两名独立董事;业务不在新加坡的控股公司,须有两名常住新加坡的独立董事,一位全职在新加坡的执行董事,并且每季开一次会议。

二、香港上市要求

主板的上市条件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香港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创业板上市要求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香港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按照上述对比,在上市条件上香港和新加坡相差不太大,此外,在地理条件和国际资本市场地位上也差不多,那为何内地企业为何青睐香港而非新加坡?主要原因在于香港资本市场监管制度、市场容量上稍占上优。

香港拥有健全的法律体制和完善的监管架构,运作规范有效,从监管部门到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机构投资者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管体系。市场容量上,香港是亚洲第二大交易所,而相比之下,新加坡证券市场规模较小,与之对应的是企业在新加坡上市可能募集到得资金也就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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