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主板适合发展成熟的企业需要。寻求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必须达到准入门槛,包括最低利润和/或市值水平。
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享有成熟市场的声誉优势,并且可以接触到最广泛的机构和散户投资者。
公司可通过首次公开招募(IPO)的方式上市,向大众发行新股或发售现有股份。为此,申请上市的公司必须根据《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SFA)和《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条例》(SFR)编制招股说明书,并提交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金管局”)。
招股说明书将在新加坡金管局的网站(OPERA)上发布,为期不能少于7天,以征求公众意见。
量化要求
主板准入标准
有意加入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的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任意量化要求:
- 上一个期财政年度综合税前利润不低于3,000万新元,且拥有至少三年的经营记录;
- 在上一个财政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1.5亿新元,并且拥有至少3年的经营记录;或
- 在上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有经营收入,以及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3亿新元。对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和商业信托,如果满足3亿新元的市值要求,但并无历史财务资料,只要能够证明在上市后立即产生经营收入,则也可根据本规则提出上市申请。经营记录不少于1年。
MOG要求
未能达到上述量化要求的矿产、石油和天然气(MOG)企业如需寻求上市,必须满足下列额外条件:
- 根据发行价和招股后的已发行股本计算的市值不低于3亿新元;和
- 披露其进入生产阶段的计划、重要事件及资本开支情况。这些计划必须有独立合资格人士的意见作为支持。
适用于所有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要求
- 在公司拥有勘探和开采权限的特定区域内建立了足够的资源,并且必须有独立合资格人士的报告作为支持。有关资源须至少达到推定资源量(矿产)或表外资源量(石油和天然气)
- 运营资金须足以满足上市后18个月的资金需求
- 至少拥有一名具备业内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
- 委任一家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包括机构本身及其审计合伙人在内)的审计机构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