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ree issued on compulsory social insurance for foreign workers

越南政府颁布了针对外国雇工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法令

越南政府已正式颁布法令,规定在企业为外籍员工提供强制性社会保险,该法案将于今年12月1日生效。
decree issued on compulsory social insurance for foreign workers

143/2018/NĐ-CP法令还概述了如何执行“社会保险法”的指南。

根据该法令,在越南当局工作的外国人持有工作许可证,执业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并根据非定期劳动合同或一年或一年以上的合同,应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他们将有权享受以下社会保险制度 – 医疗保险,产假,工伤及职业保险,退休福利。

从2018年12月开始,雇主有义务向疾病和生育基金缴纳相当于雇员月薪3%的款项,将0.5%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从2022年起,14%用于退休福利基金。

员工对后两项计划的贡献定为其月薪的8%。

暂时从其母公司转移到越南的子公司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不受强制性社会保险计划的约束。

这种排除是为了减轻外国公司不得不为其员工支付重复保费的担忧。

有资格领取一次性福利金的人包括达到退休年龄但保费缴纳期少于20年的人; 患有晚期疾病的人; 那些有资格领取退休保险但不再住在越南的人,或者那些执业许可证和工作许可证已经过期但未延期的人。

外国工人在上升

根据国民议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副主席BùiSỹLợi的说法,外国工人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对于确保越南人与外国人之间以及仅使用国内雇员的企业与雇用海外工作人员的企业之间的公平性是必要的。

根据劳动,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MoLISA)的统计,越南的外籍员工人数从2011年的63,557人增加到2016年的83,046人。他们大多来自中国,韩国和日本等亚洲国家,占总数的73%,其次是欧洲国家(21.6%)和美洲国家(2.4%)。

就业不足一年的人只占4.4%,这体现了当地外国工人的需求和可持续性。

与此同时,派往国外工作的越南雇员人数也在增加。 MoLISA估计2011 – 15年期间有近479,600名员工去海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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