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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中国内地ESG信息披露政策

  • ESG报告2021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和半年报中新增环境和社会责任章节。
  • 2022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提出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年初,上交所要求科创50指数成份公司应当在本次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已披露ESG报告的,可免于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 2022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出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要求。

香港地区ESG信息披露政策

  • 2020年7月1日,香港交易所最新版《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正式实施。2021年,香港证监会发布通函,提供更多有关增加ESG基金披露的指引,增加适用于气候相关投资基金的指引,同时发布适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气候风险管理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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